FragileMonsoon

最喜欢打破你的认知啦

*不知所云,o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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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营着一家小酒吧,很小很小。一层,两个长吧台,三个卡座,四个服务生(他们甚至算不上酒保)没有舞池,只有一个小舞台,闪烁的球形灯还是我前男友挑的。他眼光很俗的,不如Justin。Justin给我买的生日礼物——一支香水——空瓶儿还被我摆在家当装饰。

 

地下乐队一个星期来一次,因此周六的时候稍稍热闹一些。

 

它是我的副业,我白天工作时遇到的所有无所遁藏的苦痛都被我掩埋在这里。我渐渐发现,跟我一样的人还有很多,他们也喜欢找这样黑暗的地方忘记痛苦、愤懑和梦想。酒精和大分贝好似有一定的治愈功能。好似。我并不确定。

 

也有小朋友走错门跑进我这里来,穿着校服,戴着黑框眼镜,捏着两张红钞票,问我最贵的酒是哪个。

小南一般会立刻把他们赶出去。

 

小南跟我一般大,比我小两个月出生,初高中一直坐我后桌,酒吧的小股东。瘦高瘦高一个男孩儿,像只瘦猴,我不知道追他的女孩子为什么那么多……呃,好吧,追他的男孩子也不少。

 

他经历了Justin那事儿之后再也不放未成年进来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笑他。

 

“嗐,还说这些干什么呢。”小南虎口处有个纹身,是跟丞丞学的,只是小南纹的是一朵玫瑰,“希望他们现在都好好的。”

 

今天的乐队唱的是落日飞车的《Queen》,他们唱得好糟糕,英文发音好难听。这歌我听过一次,丞丞给我推荐过。我们俩在音乐上还有点相通,他乐意分享给我听(后来次数少了,他跟Justin更相通) 他很喜欢落日飞车,我受他安利去看了些视频,有个很经典——在南京场的时候有两个妹子正式成为了眷侣。

 

“我以后告白要唱《I know U know I love u》。”他向我挑眉,很坚定的模样,手指滑过贝斯琴弦的时候手上的青筋暴起,散发着年轻的荷尔蒙。

 

他原来是我的驻唱,靠一首《My Jinji》留了下来。特帅一个男生,唱得也好,有一段时间几乎成了我的招牌、我的招财猫。不过说真的,我要是早点知道那首告白曲目将来会唱给Justin听,我是不会让他一周来两次的,我会阻断所有事情的发生。

 

“诶,音乐节去不去?”小南问我。小南有一堆rapper朋友,平时玩得很嗨,顾不上搭理我,这次倒是想起我来了。

 

我嘬了一口旺仔,甜腻的牛奶被热过之后更甜腻了,顺着食管下滑,黏得我的喉咙半晌才开嗓:“不要。”

 

我拒绝他的理由是我没有防晒了。

 

其实第二个原因是我又想起了Justin。很奇怪我今晚想起他四次了,可能我真的很喜欢他吧。是那种姐姐对可爱弟弟的喜欢,他当初在我这儿打工的时候才十五岁,我都二十三了。他留着傻乎乎的瓜皮头,一副单纯稚嫩的样子。

 

我记得他当时问我能不能搞到两张xx音乐节的票,他想去看。

 

我知道的,他喜欢音乐,非常非常喜欢,音乐是他的梦想。他想要像他的阿丞一样在舞台上面唱歌,所以他也喜欢阿丞,非常非常非常喜欢。

 

为什么要两张?我故意问,一边给小南发短信让他想办法搞票。

 

Justin羞红了脸,在球形灯的魔鬼灯光照耀下还是很明显,像是偷喝了我的名品威士忌。他不安地调整了一下领结,然后凑近我,眼神留在正在表演的舞台上,他小声在我耳边说,姐,有落日飞车。

 

我想到这里又改了主意,突然对那种音乐节感兴趣起来,小南被我的转变速度呛了一口酒,白了我好几眼。他擦嘴角的样子又吸引来了一个男人,问他要微信。

 

“诶,我要出歌,十万块,给钱就加微信。”小南是人精,也是个有梦想的人精。

 

男人被他呛走了,他才转过身来回答我的问题:“有哪些表演?我没问,我一哥们主办的,请的好像是一些……当红歌手吧,偶像团体也有。”

 

“我又不追星……”我继续喝牛奶,“带我去玩玩吧。”

 

我今天为什么要喝牛奶,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喝甜牛奶。当我的上司再一次将我的方案完全推翻时,当我熬的所有夜晚都因为某些人而没有意义时,当我想起曾有两个小孩在我这人被现实鞭笞的时候,我就会对自己说,你看看这个生活,多他妈没有意思。

 

多他妈千篇一律,多他妈没盼头,多他妈不是东西。

 

台上的垃圾小乐队在唱热斑,还行,起码我听出来是《Sorrow is my lover》了。他们唱完了之后把乐器都放在酒吧的小隔间里了,下周来直接拿。

 

都是学生,平时没有商演什么的,所以用这些东西的频率也不算高。他们是丞丞的学弟,丞丞离开的时候介绍过来接盘的。

 

我眯缝着眼睛看着他们把小隔间的门打开,打开灯,再关掉灯,关上门。我很好奇,当年丞丞和Justin在这接吻被众人抓到而暴露在刺眼的明晃晃的灯光下的时候,是不是也在想,你看看这个生活,多他妈的不是个东西。

 

男孩子接吻怎么了。小南当时就这样问我,他想留下丞丞和Justin的,但是我执意要把他们辞退。

 

我那几天躁得可怕,我几种酒混在一起喝。我忘不了门被打开的时候丞丞惊恐的眼神,他的瞳孔里像有两团小火苗在燃烧,火舌仿佛舔到了我的心尖肉,隐隐发痛。我也忘不掉Justin被丞丞按着后颈埋在颈窝里还执意要转过来跟他一同面对众人的样子,他嘴唇红通通亮晶晶的,仿佛什么都没干只是偷偷摸摸喝了一杯西瓜汁。

 

总会有人出去乱讲,他们俩都还要上学。我这么告诉小南。我那几天难得脑子有几秒钟清醒,爱归爱,梦归梦,现实归现实。

 

现实为大,其余退后。

 

 

音乐节的人特别多,多到令人发指。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在假期里出来放风了,他们喝着碳酸饮料,奔波在快被踩烂的大草地上,像是来受罪的,倒不像是过节的。

 

我其实也没什么资格说别人,要是没有小南拽着我我都挤不过安检。看来今天的那些偶像团体来头还不小,漂亮的姑娘们很多,她们戴着各式各样的发箍,晚上会发出漂亮的光。

 

我看到这样的群体总是会感叹年轻真好啊,像晴天里的向阳花,齐刷刷昂着头,浑身充满无限活力与能量。我也总会想起曾经出现在我生命里的两个小孩子,我常常会幻想他们之后在做什么,会不会也像那边那个背对着我候场的小歌手一样,扎着满头的脏辫,却躲在一边吹肥皂泡泡。

 

我被小南扔在后台,喝着零糖汽水。节目单上写着的乐队和独立歌手对我来说都很陌生,除了逃跑计划我比较眼熟,其他的像什么“next”我一概不知。

 

看到有小姑娘身上有这四个字母的元素,我大概猜测到了他们是青春的血液。小年轻们的确很爱穿印花的衣服,丞丞就有一件印着动漫人物的,是辛普森。最开始的时候他们俩齐齐窝在吧台里,吧台的暗格里有个小电视机,插着天线能收到几个台,他们俩就撒着娇霸占我的位置看动画片儿。

 

我不该吃那一套的。我该狠心一点叫他们别黏着了像什么样子打烊了还不赶快回家。可谁知道呢,我打心眼儿里觉得他俩在一起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别人却不这样觉得。

 

小南拽着我在整个场地转了转,我买了根棉花糖和大杯奶茶,奶茶杯子做得很别致,能放一大把爆米花。小南看着我,像看一个白痴。我们的家乡是个小县城,小县城没有音乐节,偶尔有一两次歌友会,还是在学校大操场办的,没有人买票,票都是单位发。请的歌手是张宇之类的中年咖,父母那辈挺喜欢。所以说起来这是我第一次来音乐节,我买了一根发光棒以表敬意。

 

不过我买的好像坏了,打开就两个色,一个绿的一个橙的。

 

我们走了一圈回来的时候已经开始表演了,第三个乐队水平不大对,我这种圈外人士都听出来了,还不如我家之前的小乐队呢。主唱和贝斯两个人还不如我们丞丞一个人主唱兼贝斯有范儿。丞丞那小子的台风我是服气的,既能压得住场子,又能躁。

 

小南朋友给的位子挨紧了舞台,但是与大音响又有一定距离,我面前就是栅栏,栅栏上拉着横幅,绑着绿色的绳子,横幅白色的那面朝着我,我看不到字。

 

我刚刚看到一个人很像一个老朋友。小南神秘兮兮地跟我讲。我“哦”了一声,兴致缺缺,他老朋友很多,我老朋友却没几个,我又是个语死早,就算碰到老朋友也是尴尬的多。

 

小南没有再开口,“哼”了一声仿佛在嫌弃我的老年人记性。

 

七点半了,台上在唱《雨彻曼彻斯特》,这首歌把舞台渲染的很热乎,两边的扩音器似的装置好像真的震动出了声波,一圈圈向外扩散。我的视线落在舞台后面的空隙处,一个编着脏辫的小脑袋往外冒。

 

他脸上化着看起来凶巴巴的妆,鼻子上有几道黑痕。衣服是绿色的,跟我的荧光棒和那横幅的绑带一个颜色。他的五官我熟悉极了,即使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我依旧能抓住他立体五官的重点——他的小翘鼻。

 

他没有看到我,我看不清他清澈漂亮的眼睛。

 

“Justin!Justin!”女孩儿们的声音很合时宜地响起。

 

我心里咯噔了好几下,好像从高高的楼梯上面滚下来,我内心仿佛有一颗尘封已久的芽胞开始外壳破裂并重新发芽。我死死盯着跟伙伴一起走上台的绿色小精灵,他满头的小辫子像一根根鞭子抽在我的神经上。

 

小南比我还要激动,捏着我的胳膊哇哇乱叫。我不知道他在哇哇乱叫什么,我也不知道他在全新的Justin身上看到了什么,或许跟我一样,是一团炫目的、火热的星光。

 

这样的一团星光是从黑暗里孕育出来的,但是很明显,他战胜了生活里的某些东西,并因此变得耀眼。

 

“这部分词儿,是丞丞写的。”我在小南的哇哇乱叫里捕捉到了这一句。我点开手机,搜索这首叫《Excuses》的歌,rap词作人那一栏写着两个名字:范丞丞,黄明昊。

 

记忆和眼泪一样如潮水般涌上来。我的小酒吧有一段时间疯狂丢纸,就是用于点单的那个小方纸,一沓一沓地丢。我问Justin是不是有吃纸的癖好没告诉我,他就冲我撒娇,岔开话题。

 

直到后来我捡到了几张,上面稀稀落落写着一些词,诸如“像他们一样/做你的猫/算了吧/干脆做你的宝”此类。

 

太珍贵了。他们并排出现的名字,他们比肩而立的姿态,虽然我并不知道此时此刻丞丞在哪里,但我敢肯定,他也正在散发着他的光芒。如果说有比“他们还在坚持”更好的状态,那就是“他们还在一起坚持”。

 

我挣脱开了小南要拉着我去跟老朋友叙旧的手。嗐,我头上一定快乐地开了一朵小花。我不想要任何一个人想起在小酒吧里发生的事,我看到他们在为梦想发着光,我就可以开心地再开一朵。

 

回去的车上,我们一人吹了一瓶百威,我曾经就着这类啤酒辱骂现实多么残忍,辱骂它是部分人的亲妈,部分人的后妈,我曾经为这个世界的无趣感到绝望。可是这一刻,我和小南都特别快乐,因为在缝隙里,我们看到了两颗小星星。

 

小南接了个电话,说有人要给他出歌。

 

你看,生活还是挺有趣儿的。我们互相说着这句话。

 

我们的车子淹没在了车流里,踩着路灯往时而可恨时而可爱的现实开去。

 

 

 

 

 

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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